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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企业受益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新规

发布时间:2017-12-28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税务总局近日印发《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),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研发费用归集范围,加大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力度,助力实体经济驶入创新发展“快车道”。


1 啥叫研发费加计扣除


按照税法规定,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,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,在加成一定比例税前扣除。

2017年,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50%提高到75%。

例子:研发费用为100万元,加计扣除75%,最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费用为100×(1+75%)=175万元



2 哪些企业能享受优惠
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。

除以下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,均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:

烟草制造业

住宿和餐饮业

房地产业

租赁和商务服务业

娱乐业

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


从适用对象上讲,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也适用40号公告


3 优惠执行时间如何规定

40号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,本着保护纳税人权益、降低税务风险的考虑,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均不再调整


4 企业在哪些方面受益

40号公告通过细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口径,并对政策执行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予以明确,精准施策,企业受益。


支持股权激励,激发人才创新活力。

40号公告将股权激励纳入人员人工费用,调动和激发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。


鼓励劳务外包,增强企业研发实力。

40号公告适当拓宽了外聘研发人员范围,支持企业借助外脑增强研发实力。


提高职工福利,增强创新企业的人才吸引力。

40号公告将职工福利费,补充养老保险费,补充医疗保险费纳入可加计扣除的范围,鼓励企业提高研发人员待遇,有助于企业留住人才。


推进加速折旧,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。

40号公告 明确企业研发设备适用加速折旧政策时,直接按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加计扣除,简便了计算方法,减轻了税收负担。


包容研发失败,营造宽容的创新氛围。

40号公告明确提出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,减轻了企业研发失败的风险,保护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。


减轻税企分歧,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

4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口径做了进一步明确,减少了政策的模糊地带,有利于化解政策执行中的税企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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