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设为主页 | 保存桌面 | 手机版 | 二维码
您好,欢迎来到深圳市一生财税有限公司官网!

联系方式

电 话:
0755-66606560
手 机:
15112286780
Q Q:
2107319218
传 真:

Email:
2107319218@qq.com

站内搜索

 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当心会被暂停发票的使用
新闻中心

当心会被暂停发票的使用

发布时间:2017-12-1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对何种状态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可以暂停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?


纳税人为什么不可以领购发票呢?


第一种情况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)第七十二条规定:"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,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,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。”


第二种情况:根据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)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,在税务记挂责令其限期改正后,逾期不改正的,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,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人义务的,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,存入纳税人档案,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。

  • 一生财税
  • 服务热线

    0755-666065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