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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民事纠纷律师事务所多少钱

发布时间:2019-08-26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、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成立于2018年,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提供法律服务。

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下设企业顾问法律部、知识产权法律部、债权债务法律部、合同管理法律部、刑事辩护法律部,各专业领域统一实行“首席律师负责制”,凡复杂重大法律事务均由业务委员会进行讨论,由相关专业的多名律师组成“律师联席会议负责制”的服务模式,确保每项法律服务都落到实处,集聚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有、民营大中型企业、金融机构及**部门等客户群体,在为客户解决法律间题的同时,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、促进客户之间合作共赢。

我国现行《电子签名法》早在2005年4月1日就已经施行,后经2015年4月24日及2019年4月23日的两次修正,形成了现行的电子签名法。


电子签名法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,法的位阶属于“法律”。


在此,笔者结合自身的律师实务工作,就电子签名法的禁止性条款做法律解读。


1、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电子签名,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、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。举例说明,例如在银行办理业务或者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往往需要电子签名。


2、再了解什么是数据电文,是指以电子、光学、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、发送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。例如短信、微信、电子邮件等等都是数据电文。


3、接下来是最为关键的,那些文书不得采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形式。


(1)在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改的时候,删除了“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”文书;


(2)现行的文书类型为:


涉及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人身关系的;涉及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


即,不再包含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。这一点至关重要,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,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,之后则可以。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官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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